<?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xml-stylesheet type="text/xsl" href="http://feeds.qzone.qq.com/rss.xsl" version="1.0"?>
<rss version="2.0" xmlns:qz="http://qzone.qq.com">
<channel>
<title><![CDATA[寒萧]]></title>
<description><![CDATA[14795049]]></description>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link>
<lastBuildDate>Wed, 03 Dec 2008 01:13:21 GMT</lastBuildDate>
<generator>Qzone</generator>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C), 2005-2008, Tencent Tech. Co., Ltd.</copyright>
<pubDate>Sat, 06 Sep 2008 06:16:47 GMT</pubDate>

<item>
<title><![CDATA[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title>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681807</link>
<description><![CDATA[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被伤害．．．<br>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br>鼠对猫说我爱你，猫说你走开，老鼠流泪走开，谁也没看见老鼠走后猫也流了一滴泪，其实有一种爱叫放弃．．．<br>一只风筝一辈子只会为一根线冒险．．．<br>女人善变的脸，男人善变的是心．．．<br>在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br>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br>我永远都是你的插曲，但我会为你弹出最动人的旋律．．．<br>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   <br>]]></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4795049@qq.com(寒萧)]]></author>
<comments>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681807#comment</comments>
<qz:effect>512</qz:effect>
<pubDate>Sat, 06 Sep 2008 06:16:47 GMT</pubDate>
<guid>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68180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去火”]]></title>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016261</link>
<description><![CDATA[就食物而言，“苦”味食品是“火”的天敌。苦味食物之所以苦是因为其中含有生物碱、尿素类等苦味物质，中医研究发现，这些苦味物质有解热祛暑、消除疲劳的作用。最佳的苦味食物首推苦瓜，不管是凉拌、炒还是煲汤，只要能把苦瓜做得熟且不失“青色”，都能达到“去火”的目的。除了苦瓜，还有其他苦味食物也有不错的“去火”功效，如杏仁、苦菜、苦丁茶、芹菜、芥兰、等，同样能清热解暑。<br><br>除了多吃苦味食物，夏季蔬果多，还要多吃甘甜爽口的新鲜水果和鲜嫩蔬菜。专家指出，甘蓝菜、花椰菜和西瓜、山楂、苹果、葡萄等富含矿物质，特别是钙、镁、硅的含量高，有宁神、降火的神奇功效，因此在夏季应多吃和常吃这些食品。<br><br>除此之外，让我们来看看专家推荐的“去火”食物：<br><br>⊙牛奶很多人认为夏季喝牛奶会加重“上火”，引起烦躁，其实，夏饮牛奶不仅不会“上火”，还能解热毒、去肝火。中医认为牛奶性微寒，可以通过滋阴、解热毒来发挥“去火”功效，而且牛奶中含有多达70%%左右的水分，还能补充夏季人体因大量出汗而损失的水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牛奶冻成冰块食用，否则很多营养成分都将被破坏。<br><br>⊙草莓草莓不但好吃，还有药用价值。中医认为它有“去火”功效，能清暑、解热、除烦。<br><br>⊙西瓜西瓜性凉，吃了不会引起“上火”、心烦，而且含有丰富钾盐，能弥补人体大量造成的体内钾盐缺乏。但注意西瓜放入冰箱不要超过3个小时。<br><br>⊙大豆大豆在滋阴、“去火”的同时还能补充因为高温而被大量消耗的蛋白质。<br><br>⊙西红柿尽管一年四季都可见，但西红柿在夏季最多，最甜，营养也最丰富。它同样可以清热解毒、平肝“去火”。<br><br>============================<br>去火建议：<br><br>银耳雪梨<br>天气干燥，人们稍不留神就会上火。严重的不仅会口干舌燥，还会心绪不宁，有的人更会因虚火上升大发脾气。因此秋季饮食应当注意去火，少吃容易上火的食物，多吃些滋阴润燥、生 津养肺的食物和秋季水果，下面就为你介绍一款既能去火、润肺，又能排毒养颜的美味佳肴。<br>主料：火龙果、银耳、木耳、雪梨。<br>辅料：冰糖、青豆、枸杞。<br>做法：<br>1.银耳、木耳用开水泡开、摘洗干净，火龙果取果肉，果壳待用，火龙果肉和雪梨切成均匀的块。<br>2.将切好的火龙果、雪梨块同银耳、木耳、冰糖一起加满水用文火熬制一小时。与此同时，将青豆煮熟备用。<br>3.将炖好的汤盛入火龙果壳中，撒上青豆、枸杞即可。<br>排毒功效：清热、化痰、润肺，可助吸烟、饮酒者排出毒素。<br><br>喝牛奶 很多人认为夏季喝牛奶会加重“上火”，引起烦躁。其实，夏季饮牛奶不仅不会“上火”，还能解热毒、去肝火。中医就认为牛奶性微寒，可以通过滋阴、解热毒来发挥“去火”功效。而且牛奶中含有多达70%左右的水分，还能补充夏季人体因大量出汗而损失的水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牛奶冻成冰块食用，否则很多营养成分都将被破坏。<br><br>23点以前睡觉 这一点很难做到，尤其在夏季。但专业医师提醒大家，夏季恰恰是最需要保证在23点前睡觉的季节。因为，23点到凌晨1点是气血回流到肝脏的时间，如果不睡，等于强迫肝脏继续工作，再加上外气候因素，所以，“该睡不睡情绪烦躁”在夏季表现得特别明显。<br><br>炎夏“去火”蔬果：<br><br>草莓 草莓不但好吃，还有药用价值。中医认为它有去火功效，能清暑、解热、除烦。<br><br>西瓜 西瓜性凉，吃了不会引起上火心烦，而且含有丰富钾盐，能弥补人体大量造成的体内钾盐缺乏。但注意西瓜放入冰箱不要超过3个小时。<br><br>大豆 大豆在滋阴、去炎的同时还能补充因为高温而大量消耗的蛋白质。<br><br>苦瓜 历代名医都把苦瓜看作夏季清暑热、去内火、帮助改善烦躁情绪的最佳食物。<br>西红柿 尽管一年四季都可见，但西红柿在夏季最多，最甜，营养也最丰富。它同样可以清热解毒、平肝去火。<br><br>养胃抗癌佳品---百合<br>百合是著名的保健食品和常用中药，因其鳞茎瓣片紧抱，“数十片相摞，”状如白莲花，故名“百合”。人们常将百合看作团结友好、和睦合作的象征。民间每逢喜庆节日，常互赠百合，或将百合做成糕点之类食品，款待客人。广东人更喜欢用百合、莲子同煲糖水，以润肺正气。<br>中医学认为，百合味甘微苦，性平，入心、肺经，有润肺止咳、清心安神之功，可用于热病后余热未消、虚烦惊悸、神志恍惚和肺痨久咳、咯血、肺脓疡等症；或因过食煎、炒、油炸食品后觉得燥热时食用。治疗肺伤咽痛、咳喘痰血等症的名方“百合固金汤(丸)”，即以百合为主药，配伍生熟地、麦冬、贝母等。目前中医常用百合组方治疗口腔溃疡，白塞氏综合征，慢性咽喉炎、肺结核等，辨证得当，确有良效。<br>现代分析表明，百合主要含秋水碱等多种生物碱和蛋白质、脂肪、淀粉、钙、磷、铁及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β―胡萝卜素等营养物质，有良好]]></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4795049@qq.com(寒萧)]]></author>
<comments>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01626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512</qz:effect>
<pubDate>Fri, 29 Aug 2008 13:24:21 GMT</pubDate>
<guid>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2001626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大小非”没什么可冤的]]></title>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14357056</link>
<description><![CDATA[　证监会把规范“大小非”的减持政策当成利好给提出来，结果“大小非”意见很大，违规减持的行为接二连三。“大小非”有巨大的利益在里边，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倒情有可原，但有必要剖析一下，”大小非”究竟冤不冤？ <br> <br>　　表面上看，“大小非”在股改时支付了股改对价，它持有的股票获得了流通权，这是无可非议的。规范“大小非”减持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剥夺“大小非”股票的流通权，而是对减持的方式做出了一些限制。这应该是证监会职责权限之内的事情。 <br>　　打个通俗的比方，一个市场就能摆30个摊儿，有卖蔬菜的，也有卖水果的，还有卖扫帚的。这时候有个人一下子要摆60个卖扫帚的摊儿，如果没有市场管理部，当然就看谁的拳头硬，他的拳头最硬的话那别人都得忍着，既不管卖蔬菜的能不能谋生，也不管消费者吃不吃得上菜。为了避免多输，于是乎，市场管理部门应运而生了。 <br>　　市场管理部说了，你要摆60个摊儿肯定不行，就给你1个，你要真能联系到大客户，到批发市场里去交易。 <br>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根本就不存在“大小非”冤不冤的事情。 <br>　　但是现在有“大小非”违规减持，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在这个时候顶风作案，不好好地惩戒一下，那以后证监会也不用出这政策那政策，天天泡杯茶，看看网络新闻就OK。 <br>　　监管部门如何建立自己的威信？没有别的办法，必须要找几个胆大妄为者祭旗！ <br>　　现在就把那几个违规减持的资金给冻结着，因为这种收入不受法律保护，属违法违规的收入。冻结的资金怎么办呢？减去它的成本，交给上市公司，另外再补交违规的罚款，初步定到违法收入的一到两倍吧。 <br>　　嫌这样太狠？也可以，备选方案：在一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买入同等数量的股票，一年不得减持，如果有差价收益，收益交上市公司；如果有亏损，活该。罚款同上。 <br>　　关键是，“大小非”本来是有一条畅通的通道进行减持的，现在你偏不走，本来合法的收入也变成违规收入了，那就得认罚。<br>]]></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4795049@qq.com(寒萧)]]></author>
<comments>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14357056#comment</comments>
<qz:effect>512</qz:effect>
<pubDate>Wed, 25 Jun 2008 01:24:16 GMT</pubDate>
<guid>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14357056</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为什么大部分股民都会亏钱]]></title>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814421</link>
<description><![CDATA[最近我在思考股市的深层次的问题,其中一个是为什么大部分股民都会亏钱?包括我自己有时候也会犯不该犯的错误.这次暴跌也会让我有些损失,但至到今天我在这轮牛市里还是赚了几倍.但这次暴跌也让我认识到股市里的闹剧或假像,这可能也是大部分股民亏钱的原因.其中有:<br> 1.做股票必须独立思考,不要听从机构或媒体的报道.不要被别人的情绪感染.包括看别人的博客必须经过自己的判断.我自己在之前的博客提到一些股票也没有充分考虑到是否符合技术买点,有一些是看到我自己看好的股票涨起来就在博客里赞一下或点评一下.但我知道这样点评可能会误导一些网友.所以,我一定要强调不能听从任何人的观点,除非你能够独立判断.最今我在跟机构开会时,我当面批评机构在很多时候误导股民.<br> 2.做股票跟公司基本面有关,但跟宏观经济的关联性不同步.股票会提前反应或反应过度.<br> 3.做股票跟大盘趋势有关,但跟机构的观点无关.在熊市里个股战胜大盘比中奖还难.<br> 4.做股票跟心理有关,但跟机构的估值无关,股票的估值跟随心理而波动<br> 5.做股票跟经验有关,但不是每个人都合适做股票,必须理解自己的性格和水平.]]></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4795049@qq.com(寒萧)]]></author>
<comments>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81442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512</qz:effect>
<pubDate>Thu, 10 Apr 2008 08:00:21 GMT</pubDate>
<guid>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81442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基金黑幕(六)]]></title>
<link>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585371</link>
<description><![CDATA[　　 【6】“投资组合公告”??信息误导愈演愈烈<br>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条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度公布一次，应在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公告。<br>　　 在这90、60、15日的工作期内，没有法规限制投资基金的仓位不准变化，也没有法规要求这种变化应该进行公告。于是，在投资基金进行公告的日子里，投资者看到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告中持有股票的信息并不是“现在时”或者“现在进行时”，很可能已经变成了“过去时”。<br>　　 但和许多猜想一样，“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我们难以知道基金在“现在时”变为“过去时”的日子里，特别是季度投资组合公布的15天时间差中，究竟干了些什么。<br>　　 根据目前读到的基金行为研究报告，可以获知基金在公告前的15天中作为多多，其持仓情况已有很大改变。这种“失真率”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而且极易在市场上造成信息误导。<br>　　 作者在第一次研究中以1999年9月30日基金在沪市的重仓股为例，发现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期间，76家基金重仓股中，存在着明显减仓或增仓(同公告日重仓金额相比在5%以上的)的股票18家，占全部样本的24%。因此可以说，基金公告日存在着20%左右的信息误导效应。<br>　　 在第二次研究中，作者增加了对1999年12月31日和2000年3月31日两次基金投资组合中重仓股的信息披露研究，而整体期间包括了大盘的上升和下跌期间，因此更具有说服力。<br>　　 研究显示，基金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显著增减仓样本占沪市重仓样本的比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15%、34%和32%；而基金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后11个交易日内显著减仓样本占沪市重仓样本的比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24%、56%和34%。<br>　　 研究把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之间的信息误导定义为狭义的信息误导，把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后11个交易日内的信息误导定义为广义的信息误导，发现狭义基金信息误导有加重的趋势。1999年9月30日有15%的样本在公告日前已经发生显著增减仓行为，而在随后的两次公告中，显著增减仓的样本比例上升到30%以上；从时间序列看，基金利用公布投资组合的时机增减仓，越来越侧重在公告日前增仓或减仓，例如在1999年12月31日和2000年3月31日连续公告投资组合的基金重仓样本中，在公告前发生减仓或增仓的样本与公告日后11个交易上内减仓或增仓的样本之比，前者为38：54，后者为52：16。<br>　　 进而观察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又告诉人们，在三次公布投资组合的基金中，嘉实基金管理的基金泰和信息披露没有误导性，国泰管理的基金金泰和金鑫、南方管理的开元、华夏管理的基金兴华和兴和、博时管理的基金裕隆和裕阳、富国管理的基金汉盛，其信息披露的误导性最强；鹏华管理的普惠和普丰、长盛管理的同益、大成管理的景宏、华安管理的安顺和安信，其信息披露的误导性相对较弱。<br>　　 有人也许会认为，这是基金在合理利用“规则”。我们认为，至少有必要让投资者了解基金在如何利用“规则”。以后投资者们要各自小心，千万别轻信“基金是理财专家，所以它们的长期投资或看好的股票是值得理性投资的”的论调了。<br>　　 无论如何，报告作者有关将15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的建议，是值得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部门采纳的。<br>　　 就信息披露一项而言，在该报告作者进行研究之后，市场的监管制度又有所更新。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补充通知。该通知规定，基金中报、年报需列示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至少应当包括股票名称、数量、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之比；基金需列示报告期内新增及剔除的所有股票明细，至少应当包括股票名称、数量。<br>　　 然而，政策刚刚下发，对策已经产生。厦门联合信托投资公司的胡立峰对此颇有研究，这又证实了基金行为研究报告的作者所揭示的相关问题具有某种根本性。<br>　　 胡立峰仔细研究了26家证券投资基金按新规定所公布的2000年中报后发现，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上最大的问题，在于“报告期内新增及剔除的所有股票明细”。<br>　　 在各只基金的中报中，对此项的界定与解释是(有的基金未解释)：本期新增股票包括股票期初为零、期末有余额，买入卖出数量为报告期内累计买入卖出总量；本期剔除的股票为期初有余额、期末为零的股票或期初和期末都为零，但本报告期内有买卖的股票；买入卖出数量为报告期内累计买入卖出数量。显然，各基金的“新增与剔除股票”与持有人及市场想要的基金股票增减变动信息有很大区别。<br>　　 胡立峰举出了非常方便的操作手法：如果一只基金期初持有A股票1000万股，报告期期末余额1万股，但在这次中报中却不必披露累计买入卖出数量。因为这只股票不属于新增或者删除的股票。“如果所有的基金都很‘聪明'，虽然大规模甚至完全出货，但只要期末象征性持有100股，就可以‘逃避'信息披露，尤其是关键性的重仓股可以‘逃避'披露。”<br>　　 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据胡立峰介绍，基金裕阳就没有披露风华高科、乐凯胶片、清华同方、电广传媒、东方钽业、东大阿派在报告期内的累计成交量。因为这6只个股期初、期末均有余额，于是就可以不必披露了。而报告期间，风华高科有增发新股、乐凯胶片10转增5、清华同方10转增4、东大阿派10转增 3，裕阳持股均有重大变动。这6只重仓股的市值高达12亿元之多，期间可能创造了巨大的滚动成交量。<br>　　 按新《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br>　　 虽然上述种种信息误导行为没有直接构成犯法，但至少涉嫌“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然而，证券市场中人在这方面很少感受到法制的威严，所以，政策总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br>]]></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4795049@qq.com(寒萧)]]></author>
<comments>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58537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512</qz:effect>
<pubDate>Mon, 07 Apr 2008 16:22:51 GMT</pubDate>
<guid>http://14795049.qzone.qq.com/blog/1207585371</guid>
</item>

</channel>
</rss>

